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3〕5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对江岭长守村老围屋修缮二期工程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岭长守村老围屋修缮二期工程涉及我区4株三级古树(编号44031000200300115、44031000200300116、44031000200300117和44031000200300118),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已编制《江岭长守村老围屋修缮二期工程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并于2023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7日(5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展示的方式。
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http://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52
附件:江岭长守村老围屋修缮二期工程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